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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《體貼,從來不是種義務》

創業即將邁向十五年,崴爺有個心得:『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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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《體貼,從來不是種義務》

創業即將邁向十五年,崴爺有個心得:『創業、做生意,不是在做慈善事業。』

記得我剛開餐廳時,還涉世未深、思慮不周,常常把「體貼」用錯地方。

有位媽媽常帶幼稚園的女兒來吃鍋,這位媽媽每次都會和我說:我女兒吃不多,可不可以「給她」半碗飯就好。

所謂「給」,就是「不付錢」的意思。

崴爺是慷慨的人,才不會去計較區區半碗的飯錢,所以每次都免費盛給她半碗,她也就這樣「習慣」了。

有次,崴爺不在店裡,那位媽媽和店裡的工讀生妹妹要了「半碗飯」,結果妹妹說:一碗飯十塊、半碗飯要收五塊錢。

你們猜猜怎麼了?得不到「免費」的媽媽,歇斯底里的把我的員工罵哭了!

那次事件後,店裡其他的員工也紛紛和我反應,因為我平時「體貼」客人的行徑,招待這、招待那,當下次客人再來,卻沒有上次的禮遇,大部分的客人都會把他們修理一頓。

原來我的隨興「體貼」,竟然變成員工們的一種「傷害」,這絕對是我始料未及。

一方面,崴爺很感謝員工們的盡職、照規矩行事;另一方面,崴爺也檢討自己的疏失。

平時為人,我們可以把「體貼」當作一種「美德」,反正體貼之後的不便和損失,頂多是一個人的事情。

但身為一個「領導、經營者」,你要面對員工們、還要顧及其他客人的權益,就必須多多斟酌;經營事業,照規矩,才不會亂了秩序。

崴爺想順道提醒一下,身為一個「客人」,也該有客人的「禮貌」和「體貼」。

台灣少部分的消費者有個「壞習慣」,常常把店家的「體貼」視為「理所當然」。

這世界上,你只有資格要求你的父母、配偶對你付出「無條件」的體貼,其他人與你「非親非故」,本來就沒有義務提供你「免費的體貼」。

有人佛心對你好,你應該心懷感恩;人家不願意對你好,那也是「正常行為」,並沒有哪裡不對。

既然都說是「壞習慣」了,就應該要「改掉」,不要還再沾沾自喜的以為占了便宜

因為這種鯛魚的行徑,像是「蝴蝶效應」一樣,只會讓台灣人越來越害怕付出「體貼」,這絕對不會是件好事。

#崴爺承認是看了某則新聞有感而發
#人在日本心在台灣
#蔦屋書店
#TSUTAYABOOK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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